2007年10月5日 星期五

菜鳥記者談報禁解除 

文/羅珮珊

1988年報禁解除,人們禁錮已久、欲書寫正義的靈魂獲得解放,那熱血沸騰時刻,當時 年僅5歲、還在幼稚園又唱又跳「哥哥爸爸真偉大」的我,無緣躬逢其盛。
雖未趕上那場思想盛宴,但我在成長路上,有幸拜讀《人間雜誌》以黑白照片和鏗鏘文
字呈現底層人民生活、尤金‧史密斯(William Eugene Smith)鏡頭下所揭露的水 俁病真相,及當時《中國時報》記者林照真筆下的蘭嶼調查報導等文字,召喚我 投身媒體工作的熱情,也建構起對媒體責任的美好想像。

我在大學時代參與聯合報系U種子記者培訓,初探新聞界後,赫然發現自己的想像過度 浪漫,不論是電子或平面媒體,面對捉襟見肘的財務狀況,紛紛將廣告包裝得像新聞, 爭取廣告收入。

2005年10月,我第一次以記者的身分寫廣告。就算只是種子記者,我也盡力想實踐記者 應有的約束和職責。當時報社徵求種子記者紀錄「檢視健保資源 改善醫療浪費」座談 會,我心想有機會了解該議題,於是興沖沖報名參與紀錄。與會者大多是中央健保局官員,會後我立即收到裝錢的信封袋,接著匆匆被交代寫稿方式和截稿時間,原來我不是來寫新聞,而是來寫廣告。

如果接受廣告業務部培訓,我將樂意且認真地寫廣告,但若是接受記者培訓,那我該學習的是什麼呢?

原來,報禁仍未解除,政府只不過是換了張威權面具,代之以廣告主身分,與財團聯手箝制媒體咽喉和命脈,控制手法更精細、難以抗拒。

畢業後,我進入《蘋果日報》及《爽報》工作,身旁的師長、常跑來報社抗議的同學們,三不五時就問:「你老闆有像《大悶鍋》演得那樣嗎?」、「妳學講一句佛心來的,拜託啦!」除了這些搬不上檯面的問題外,還會語重心長地問起:「妳要寫廣告嗎?」因他們雖身處不同媒體,卻同樣面臨以記者之名推銷報份、寫廣告,甚至拉廣告的窘境。

「當然不用!」在這個媒體集團,業務部與編輯部完全獨立運作、不相互干涉,在我的經驗中,長官要求區隔廣告與新聞,避免讀者混淆,也不斷提醒我:“You Are a Reporter Not Recorder.” 雖然新聞取材和照片處理方式,我也常有困惑, 但目睹新聞未被廣告出賣,我確實學到寶貴的一課和說真話的骨氣。

未來的期許?當初心中勾勒出的理想藍圖和熱情初衷仍在,我仍然會帶著它繼續走,就算路很長、不明朗,一旦邁開步伐,總會有到達的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