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1月10日 星期六

寫給報禁解除二十週年—新聞倫理能否再出發?

文/劉慧雯(世新大學新聞系助理教授)

對民國七十年之後出生的人來說,「報禁」真的是歷史了!


如果說沒有走過那個年代,就難以理解那樣的時局,那麼,在報禁解除二十週年的今天來書寫報禁,就不是一種追思或復古,而是一種反省與前瞻。在報禁已經成為歷史名詞的今天,報禁的解除一種國家化了的他律模式的消失;然而對照於今日的媒體表現,新聞媒體顯然尚未進入媒體自律的時代,在此刻,新聞倫理,就變成重要的議題。在這二十年中,「媒體倫理」的演進痕跡如何?本文試圖討論這個問題。

報禁對新聞表現的最大戕害在於該權力所造成的緊縮的言論空間。限載 、限資 、限證 、限張 、限印 、限價 到限人 ,此七限從平面出版的每一個面向下手,完整地展示了新聞的產製條件,以及統治力量的控制手段。相對於今天媒體監督團體是在每一次媒體出包事件之後的批評與指責,報禁的執行,在事件尚未變成新聞之前,提前決定了哪些事件可以成為新聞,哪些人可以報導新聞。這兩種我們都稱為新聞他律:報禁他律與監督他律。

報禁他律,明顯是由國家(或統治力量)所執行的一種,以合法的方式產生的他律力量。在社會學家Max Weber的權力理論中,這種合法方式是現代文明的產物之一,它展現了統治者透過具有強制力量的律法向其他人展現的力量。也正因為執行這種力量的機構明顯確定(顯然就是「政府」),因此一旦我們透過其他思維方式理解到其中的不合理、違反人性之處,也就很容易找到一個對象去反對、對抗、抵制。因此八0年代,當臺灣社會邁入民主化程序的第一步,相對應的言論自由運動,便以當時政權為目標,由黨外雜誌擔任推手,進行現在看來可說相當系統性的改革運動。報禁的解除,可視為這一波改革運動的勝利結局。正所謂,明確的敵人使我們知道什麼叫做勝利。由是,報禁不僅是新聞史上的重要事件,對臺灣的社會史、政治史,都有一定的代表地位。

報禁解除之後,報禁他律成為絕響。《出版法》的廢除,使得政權借用合法權力執行統治活動的基礎隨之瓦解。報禁他律不再具有實質上箝制言論出版的能力。新聞媒體看來脫離了由他人來管束約制的時代。在職業社會學的解釋上,他律的解除,代表了一個領域透過自律評估邁向專業的轉捩點。臺灣比較有名氣、也較具規模的幾個所謂媒體自律組織:新聞評議委員會、新聞鏡週刊、以及電視文化研究委員會,看起來都是成就媒體自律氣氛的重要機構。可是依照林照真(1997:171-176) 的描述,這幾個團體從工作方針、經費來源到人事組成,無一不是報禁他律的翻版:都與統治者密切相關。報禁他律的解除,並未為臺灣社會帶來新聞媒體的自律。

於是,對犯罪細節的描述 、小題大作 、沒有查證 夾雜著媒體對「言論自由」的濫用,形成了一種沒以任何報導規則或新聞倫理可以遵循的狀態。這個狀態引出的便是在解嚴之後,新興媒體監督團體的成立與活躍。關切無線電視走向的無線電視民主化聯盟(無盟)、由19個公益團體組成的閱聽人監督聯盟(閱盟)、由傳播學者組成的媒體觀察基金會(媒觀)等,這些由非媒體工作者組成的媒體監督機構,在報禁解除之後,在未能由他律轉向媒體自律的新聞倫理混亂空間中,重拾觀察與批判重任。

在著名的「抽銀根事件」 中,閱盟為抵制電視台播出不適宜兒童青少年觀看,乃說服出資的廣告主,不再購買不適宜播出節目的廣告時段。在這個事件中,與媒體相對應的,由統治者轉向了閱聽眾。從監督媒體歷史的整體發展來看,政治力量退卻,由代表了收視觀眾權益的監督者進場,市民社會取代統治力,原屬好事一樁。不過,在「抽銀根事件」,跳出來與閱盟相對抗的,卻不是電視台,而是一個自稱為「消盟」的團體 。這使得媒體在台灣社會中的位置,又再度模糊。
原來,消盟以消費者自居,首先批評閱盟執行長的資歷與學養,然後再說抽銀根就是打壓新聞自由。消盟對閱盟的評論,展現了千禧年之後臺灣媒體面對批判的兩種解套方式。第一種,藉由臺灣社會藍綠壁壘分明的過度政治化態勢,轉化為在媒體監督場域中另一種的攻防。第二種,則模糊而語焉不詳地用「新聞自由」對抗新聞監督。這兩種都沒有細緻的推論,更無媒體倫理究竟該何去何從的說明。無怪乎,儘管再多監督,媒介依然我行我素。因為媒體他律者消耗了過多精神資源在互相的監督上,卻完全忽略了「新聞媒體」本身才是該關注的對象。一直到今天,報禁解除的第二十個年頭,當年感動於報禁解除的新聞工作者,在掙脫政治力他律的枷鎖之後,有沒有看到新的他律,甚或媒體自律的未來?當《聯合報》以不定時炸彈來描述精神病患者,當動物園裡那隻鱷魚啣著管理員手臂的照片被刊登在兩大報的頭版,當我們只需要《壹週刊》就能知道每週四各大報的頭版頭,我們對媒體自律的期待,究竟會朝著哪個方向走?

報禁解除之後的媒體倫理,夾雜了臺灣社會整體的發展因子與歷史,其實充滿了各種駁雜的混亂。在今天,僅僅是討論新聞記者的專業識什麼,看來已經大大不夠,因為專業仍出自於對日常生活的關切。當我們能夠重回歷史故事,釐清與媒體倫理表現相關的種種機制,或許才能為新生代媒體工作者,提供其他的思考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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